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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

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1717号)、《湖南省省以下法院 检察院国有资产省级统一管理实施办法》(湘财资〔20191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湘财资〔201821号)、《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固定资产92件,资产原值共计989240.77元,已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维修价值,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112720231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部反映。联系人:刘思思,联系电话:0731-84732638;邮箱:hnsjcyjcb@163.com单位检务督察伍春生,联系电话:0745-2183668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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