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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简介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简介

 1978年3月五届人大决定,人民检察院开始重建,1980年铁路系统三级检察机构开始组建,作为专门检察院的基层院,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于1980年9月开始筹备,1982年5月1日正式办案。成立至2012年6月30日,我院属国有企业编制,在人劳财计和党、工、团组织等方面管理隶属广铁集团公司领导,在检察业务方面隶属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直接上级主管检察机关为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12年7月铁检管理体制改革后,我院人、财、物的管理工作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直接领导,传统涉铁检察业务工作由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领导。

我院管辖中国铁路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下辖的运输站段8个,直属单位4个。传统案件管辖范围涉及湘、渝、贵、桂、鄂五省市,主要铁路线7条,即湘黔线、焦柳线、渝怀线沪昆高铁、张吉怀高铁、怀邵衡高铁和黔张常高铁线路

2021年7月,根据《湖南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我院新增管辖常德、张家界、湘西、怀化四个地州市下列案件:(1)跨相关区域及湖南省检察院交办的公益诉讼案件;(2)对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案件;(3)由属地管辖检察院办理确有困难或者不宜由属地管辖检察院办理的民事监督、刑事申诉案件;(4)跨相关区域的民航等非地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5)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及湖南省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湖南省检察院交办的其他案件。20227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司法厅联合发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院被指定作为怀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的试点单位,依法承担法律监督职能

按照湖南省编办《关于印发<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编办202340号)规定,我院政法专项编制45名,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的单位,从1982年成立以来,十多年的岁月里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获得过许多荣誉。1992年,1995年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记集体一等功, 1999年至2007年间先后被广东省检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五好检察院”、“先进检察院”、“反贪劲旅”等17项荣誉称号。1997年我院原检察长余惠顺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我院刘兴无、陈苏平、董瑞森三位同志被原铁道部授予“火车头奖章”。近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院第三届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湖南省直单位2022年度五一劳动奖状”“省直职工书屋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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